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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交货的风险_沈阳涉外律师冯伟

代码:294930022 时间:2018-12-17,13:46:4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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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律师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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补充说明

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交货存在什么风险?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订立以后,按照合同的规定交付货物是卖方的一项基本义务。《公约》第30条规定,卖方必须按照合同和本公约的规定,交付货物,移交一切与货物有关的单据并转移货物所有权。如果卖方交货与合同不符,买方必然会依据合同的规定提出异议,导致合同纠纷发生,下面就由沈阳涉外律师冯伟在本文详细介绍。
  (一)交货数量与合同不符引起的争议
  数量条款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重要条款之一,卖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的数量条款履行交货义务。但在实践中,卖方不按合同约定数量交货的情形时有发生,有可能交付的货物数量大于合同规定的数量,也有可能交付的货物数量小于合同规定的数量。
  (二)包装不符合同要求引起的争议
  由于国际货物买卖的复杂性及特有的风险性,当事人必须十分重视包装条款的订立及包装的质量要求,否则就容易造成纠纷或者货物损失。
  (三)货物规格不符合同引起的纠纷
  货物规格与合同不符可能是低于合同规定的规格,也可能是高于合同规定的规格。卖方交货规格低于合同的要求是明显的违约行为,在某些情况下交货规格高于合同的要求也同样构成违约行为。在国际货物买卖中,卖方交货规格不符合同,一般会造成一些不利的后果。一种情况是,卖方交货规格高于合同的要求,在货物办理进出口手续时有可能要多交关税;
  (四)货物品质不符合同引起的纠纷
  货物品质纠纷也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中最为常见的纠纷之一。沈阳涉外律师冯伟认为一方面是,卖方在订立买卖合同时没有充分考虑自身的技术力量、设备水平以及工人素质,过分迎合或者迁就买方的过高要求,货物的品质指标订得太高,交货时达不到合同指标,引起合同纠纷;或者卖方在货物的生产过程中,因时间紧迫质量检验把关不严,交付的货物中混入了不达标产品,也会引起买方的质量异议。另一方面,买方有时为了逃避付款义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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